对海南自贸港总部经济税收政策的分析与建议‘MILE’
本文摘要:对海南自贸港总部经济税收政策的分析与建议 总部经济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核心区之地,是企业全球价值链上价值建构的核心环节和反映利润的最重要部位,是全球自由港乃至全球大国竞相追赶的目标。对海南自贸港总部经济税收政策的分析与建议 总部经济是人流、物流、资金流的核心区之地,是企业全球价值链上价值建构的核心环节和反映利润的最重要部位,是全球自由港乃至全球大国竞相追赶的目标。与岛屿型自贸港总部经济以无形资产登记、控股公司注册、资金财务处置居多有所不同,海南自贸港的总部经济以我国仅次于生产生产国和超大型市场为相结合,以服务我国经济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目标,以引入来的外资企业与回头过来的中国企业为重点,迎合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新趋势,逃跑全球价值链调整和中国经济转型的不利契机,应运而生,鲲鹏展翅,风光无限,将走进一条以生产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总部经济之路。 从国际的经验来看,总部经济有一套与其自身特点相配套的税收政策体系。
一是较低税率+海外分回股息征税。这是自贸港的标配,全球202个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得税平均值税率为25%,15%的税率是黄金分割线,既有较低税率的吸引力,又可避免目前国际上热议的国际低于税的后遗症(如从境外子公司向海南缴纳的股息、利息、特许费,如海南的法定税率约将近子公司所在国法定税率或全球平均值税率的一半,如12.5%,则子公司所在国可以未予其在企业成本中扣减或无法享用协议的预提所得税优惠税率)。
面临这一形势,为使海南自贸港政策效应最大化,建议在股息征税的基础上,对国外汇返的利息、特许费糅合新加坡的作法,采行递延纳税,待资返时再行征税。二是个人所得税较低税率+办公设备和人员出租物品免除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所得税税率高于新加坡、香港,海关减免关税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范围普遍,两项政策变换对更有高端人才到海南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工作具备国际竞争力。
三是税收协议网络普遍+股息、利息、特许权优惠税率较低。对出境的股息、利息、特许费收益,如果没双边税收协议而是根据来源国20%以上的法定税率来征,税负太高企业难以承受,所以税收协议是跨国公司考虑到在何处设置地区总部的最重要因素。我国是世界上双边税收协议最少的国家,数量多达一百个,协议规定的优惠税率大多为10%,在世界各国协议优惠中正处于中等水平,对香港、新加坡、荷兰等跨国公司核心区的国家和地区,有5%、7%等更加优惠的政策,这一格局对海南打造出总部经济不利。
为反对海南打造出总部经济,今后协议届满新的谈判时,要推崇东南亚、非洲等我国投资较多和外国投资者核心区的国家和地区,谋求存入或汇回中国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有高于10%的更好优惠,强化海南自贸港对国际跨国公司的吸引力。四是可控外国公司(CFC)+常设机构(PE)。
跨国公司成立地区总部后须要对外投资,一旦对海外投资实体的控股权多达50%,就不会包含可控外国公司,可控外国公司的利润是当年度汇回纳税还是递延以后年度纳税就沦为引人注目问题。我国目前的税法规定,跨国公司的实际税负多达我国法定税率的一半,且在白名单的国家(地区),可以递延到资返利润时纳税。国际近期的作法是希望企业将海外利润汇回,可控外国公司利润当年度汇回的,回国纳税时,减计50%的收益,税负增加一半。鉴于这一问题的复杂性,为提升海南自贸港对跨国公司成立地区总部的吸引力,建议实行递延纳税或当年度汇回收益减计50%的“双轨制”,由企业自行自由选择,一旦确认,五年内不得转变。
常设机构也是跨国公司注目的另一个重点。不管是国外的企业和个人来海南,还是海南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到国外,凡专门从事商品销售、劳务获取、仓储物流、工程建设、展出表演、居间讲解等各种情况,除注册为法人实体专门从事经营外,均有可能判断为常设机构需在经济不道德地交税。由于判断简单,税企之间争议大,仍然是后遗症企业的国际税务问题之一。
就海南自贸港而言,为强化吸引力,可采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修改方法:对海南的企业到国外专门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大力经营扣除,凡被国外税务当局判断为常设机构征收的,其扣除在海南不予征税,以提升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到海外扩展业务的积极性。对外国企业和个人到海南展开经营活动,构成常设机构的,按现有的经费折算收益,除以核定利润率的政策规定,税基较宽,办法非常简单,对外资有一定的吸引力。
但这一办法已继承数十年,与OECD的新规则不尽吻合,税收收入的征税上也不存在局限性。如使用国际通行的按职能、风险、资产、起到明显的人的标准来区分常设机构的利润归属于,为增加复杂性,提升确定性,建议采行有些国家的作法,要么按销售、资产、人员的比例来分配,要么以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二或百分之三来核定。五是出让定价+情报互相交换。
跨国公司成立地区总部,必定有大量的货物、资金、无形资产等集团内关联交易,如何展开出让定价管理,某种程度是跨国公司面对的根本性不确定性。从中国的出让定价税制来看,基本上是按照国际出让定价提示的通行作法来规定,没一些国家单边的甚至是保守的管理措施。
下一步,海南自贸港跨国关联交易的数量、类型和复杂性将大大增加,在我国出让定价税制的框架内,不应重点在给与企业确定性上下功夫。可以按照OECD出让定价提示的建议,糅合其他国家的作法,实行“安全性港”制度,即对跨国投资集中于、跨国关联交易占到比大的行业,核定利润水平,给跨国公司以投资的确定性。税收透明度是G20国际税改的先行措施,情报互相交换是税收透明度的最重要方面。
我国同世界主要国家都维持着情报互相交换等较好的国际合作关系,在海南自贸港的税收实践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是《总体方案》彰显的最重要任务,海南自贸港兴学企业经济实质与法律形式拒绝的一致性也要求了海南企业遭受得起税收半透明与情报互相交换的考验。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在继续执行的规范性、严谨性上做文章,双边税收协议和中国国内法没明确规定的事项和内容不应应以不应未予互相交换,避免打破法定范围对企业商业机密和税收遵守带给的影响,打造出海南自贸港“强劲法制”的良好形象。至于资本利得税,对跨国公司成立控股公司的影响较为大,也是香港、新加坡目前税制上的竞争力之一。
海南资本利得税的处置应视海南自贸港的发展必须主动研究。在目前现有的税制框架内,除出让土地、矿山等不动产外,对跨境间接股权转让,在击穿实体经济实质的判断上,不应固守国际标准与大部分经济体的通行作法,缜密精美操作者,避免对企业跨国重组不道德的变形,优化海南自贸港的营商环境。 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两者关系做到的有助于和均衡,是国际税改、各国国际税收法律的难题,也是海南自贸港税制决定牵涉到国际税收政策方面予以注目的重点。如前所述,无论是战略意图、客观状况,还是明确的政策规定,海南自贸港税制的实质性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经济实质的拒绝必需有助于高,合乎经济全球化、数字化的拒绝,必需与国际规则、国际税收当前的总体拒绝相平衡,以增加对企业商业决策的变形,增加企业运营的费用,强化海南自贸港的吸引力。在政策设计时,要避免用传统的有形经济时代特别强调的诸如经营场所大小、人员多少等作为判断经济实质的关键要素。
《总体方案》规定的“一个重点”就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两个承托”就是各类生产要素跨境权利、有序、安全性、便利流动和现代产业体系,这应该沦为我们设计海南税制、做到经济实质拒绝的显然遵循。 财税(2020)31号通报具体,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行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掌控。这一规定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确认标准大致相同。
税收居民身份是国与国之间为区分税权而演进而来的特定概念,中国内地企业与海南自贸港的企业都是中国居民企业,两者的关系不应用国与国之间的居民标准来调节。其次,国内企业为享用税收优惠税率,采行海南自贸港登记、海南自贸港之外经营的方式,目的是提供优惠、减少税负,归属于国内洗钱的范畴,不应在31号通报不能在海南自贸港获得的收益方能享用优惠的区域性容许和鼓励类收益比例60%以上的类别容许的基础上,细化措施,阻塞漏洞。再则,用税收居民经济实质的概念来处置国内企业的洗钱问题,不仅规定简单,无法操作者,也更容易让长时间经营的企业为反映实质性而投放大量的人力、物力,影响企业效益。就外国企业而言,使用居民标准是必需的,经济实质的拒绝也是适当的,但31号通报规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行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掌控,与国际上通行的实际管理和掌控的拒绝比起,显著严苛和从紧。
传统意义上的全面管理和掌控,其标准主要反映于否在海南自贸港开会企业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管理层决策会议,企业在海南自贸港否具备相同场所,企业资金及账务资料否在海南自贸港存留并处置等。但这些传统操作者在经济全球化、数字化,跨国公司服务分享简化的时代,已逐步失灵。除税务登记注册、银行开办账户和适当的场所、人员外,董事会全球各地可以进,网上视频可以进,账务处置可以外包到其他国家处置。跨国公司集团创建更加多的分享服务中心,对投资地的集团成员获取技术、管理服务,这也弱化了场所和人员量的拒绝。
从发展的方向来看,远程的数字化销售和劳务获取更加多,依赖传统的场所和人员来展开税收征管的可玩性更加大,近年来在企业所得税的改革上,在销售所在地和消费者所在地征收已沦为国际辩论的热点,这种目的地类型的所得税将挣脱对场所与人员的判断倚赖。因此,面临新形式,坚守传统的判断标准并非替代性,为了政策落地,大大打补丁,不能使政策愈益简单,影响企业投资的积极性。建议在增强登记注册、实行数字监控、规定适当的场所及人员外,运用征收地与价值建构、经济不道德地相符的价值建构论,根据外国企业在海南自贸港登记企业的职能定位、风险分担、资产运用、人员起到等要素,来确认其税收优惠政策享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对企业没经济实质、跨国洗钱显著的税收决定,可以通过跨国反避税措施加以解决。 对于海南自贸港企业到国外投资的股息入股征税问题,除《总体方案》规定仅限于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企业外,31号通报更进一步细化为必需从股权多达20%(不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追加境外必要投资比较不应的股息扣除且被投资国家(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高于5%。这一规定从防止跨国税基风化和利润移往的角度毫无疑问是准确的,甚至是最重要的创意措施,但放到全球范围内来考量,放到强化海南自贸港全球竞争力的角度来分析,其适时性、高性就不存在着更进一步研究的适当:第一,对国外投资的股息扣除实施入股征税是国际通行作法,一般入股的比例确认为10%,少数欧盟国家为打造出总部经济,将入股比例上调为5%。
从近年来G20实施的国际税改文件来看,都没将入股比例的多少与经济实质的高低挂勾,并始终认为比例多少是一个国家国内立法权缩。股权比例以定得低,就不会容许股息征税的获益面,减少企业特别是在是中小企业在境外入股投资的可玩性。海南自贸港要沦为中国企业“回头过来”的基地,不作这样的容许或许并无适当。
第二,从法定税率高于5%的无税、低税的洗钱地获得的股息不不予征税,从政策原理上是合的,从强化国际反避税的角度效果是好的,但前提是沦为国际统一行动,各国在国内法律中都做出完全相同规定才有起到。在一国单边行动下,企业可以再行到法定税率低于5%的国家或地区成立控股公司,然后再行投资到其他法定税率高于5%的国家和地区,以绕过入股征税的容许条件。
第三,跨国企业利用洗钱地展开全球投资决定,除了洗钱的原因,还有上市公司管制、投资容许等多种因素。面临国际上提倡经济、科技与中国管理体制的各种挑战,中国“回头过来”的企业要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海中游泳,必须利用洗钱地、较低税地在内的简单的架构决定,跨过投资容许,提供技术渠道,谋求海外上市,实行多元战略,构建讫大位定远。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和地区仍对到中国投资展开各种各样的容许,外国企业通过洗钱地曲线投资到海南自贸港,某种程度是符合国际规则的好事。第四,从国内政策的平衡性来说,如果规定从法定税率将近5%的洗钱地取得的股息未予征税,那么就应某种程度的道理,为防止跨国洗钱,从我国缴纳到这些洗钱地的股息、利息、特许费就不该享用税收协议的优惠税率,甚至不容许缴纳的费用在企业成本中扣减。
国际上很多国家作出了后一条的明确规定,只是没具体5%的分析标准。我们现有政策较为模棱两可,特别强调缴纳到这些洗钱地的费用要合乎独立国家交易原则。
这一政策格局就不会在海南自贸港构成股息汇进与存入之间政策继续执行上的不均衡。 总之,有国际竞争力的海南自贸港总部经济税收政策不应登高望远,统筹兼顾,擅于糅合,留意必要,着力修改,服务企业。
本文来源:MILE-www.24-7watche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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